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15件,其中重点在善意施救、见义勇为、自甘风险等方面明确支持了正当行为免责、自甘风险自负其责的基本理念,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
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从类型上涵盖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在具体案由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赡养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恢复原状纠纷、商业诋毁、服务合同纠纷等,在价值观引领主题方面涉及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业主权益保护、诚信经营、诚实信用、见义勇为、自甘风险等主题。
救人未果反而受伤应得到赔偿
据了解,本批典型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权利保障、更好维护公平正义的诉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
积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追求的目标。在临沧市住建局诉临沧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中,戴某某被确诊脑死亡后因医院行捐献器官手术、导致医院出具死亡证明超48小时而不被认定为工伤,人民法院依法纠正了不认定工伤的不合理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使社会公益之举受挫,引导群众向善向上。
典型案例中的王某某诉吉林省梅河口市某热电公司健康权纠纷案,是一起因救人未成功反使自己受伤而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将王某某在危急时刻慷慨赴险、勇敢救人的行为定性为见义勇为,并认定热电公司为侵权人。案例阐明了救人未果但因此受伤亦应得到赔偿的司法理念,弘扬“舍己为人、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陈志远介绍,实施见义勇为等正当行为后,受助人把救助人告上法庭,甚至被判承担责任的事件,考验着公众的良知与司法公信力。为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打篮球犯规致人受伤无需担责
张某某诉韦某某健康权纠纷案入选典型案例。2019年10月11日,某大学在校学生张某某和韦某某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分属两队。比赛过程中,张某某起跳上篮时,韦某某亦起跳防守,双方发生碰撞,张某某倒地受伤,韦某某被判犯规。事故发生后,张某某立即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左肩外伤。张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韦某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某大学体育教学部出具《情况说明》,确认韦某某系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自愿参加具有相当风险的篮球比赛,韦某某的防守行为虽然构成犯规但其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且涉案篮球比赛为学校组织的比赛,属业余性质的校内高级别赛事,对于业余参赛者能力及犯规行为不能过于苛责。遂判决韦某某无需承担侵权责任,驳回张某某诉讼请求。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指出,本案明确体育比赛中犯规行为并非必然导致侵害行为的违法性,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在司法适用中的具体标准。
不遵守秩序导致受伤自身应担责
发布会还提到,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分清是非,定分止争,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给当事人一个“说法”,给社会公平正义一个交代。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回归本源、捍卫公平正义。
在张某诉上海地铁某运营有限公司、某保安服务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中,原告不配合安检人员安检被阻拦倒地受伤,其间,安检人员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其他过激行为,阻拦原告进站系履行安检职责的正当行为。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指出,本案明确不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引发自身损害者,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正当履行职务者不承担责任,真正落实、落细“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治理要求。 |